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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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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28日,紫阳县司法局组织律师股及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在紫阳县人民法院高桥法庭旁听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援助案件。

该案原告杨某系高桥镇某村河道管理员,2022年1月24日,该村村委会主任委派杨某前往高桥镇政府领取十余个铁质垃圾桶,帮忙运回村上投放使用。杨某在装运垃圾桶的过程中,垃圾桶意外倾倒砸伤杨某右腿,随后杨某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右腿多处骨折,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杨某的事故伤害也未能予以工伤认定,无奈之下,杨某申请了法律援助,紫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陕西自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璐承办该案。

庭审中,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重点对法律援助律师在诉讼中的仪表举止、庭前准备、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运用代理技巧等方面进行评议。庭审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旁听情况,认真填写《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情况评价表》。从旁听情况来看,案件承办律师能认真履行代理职责,庭审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充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将有效提高县律师管理水平,增强援助律师的责任意识。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庭审旁听,结合案件回访、案卷评查等活动,狠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促使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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