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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宁陕县龙王司法所在行动

作者:何旬 发布时间:2023-03-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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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喇叭坐落在广场上,尽情地呐喊着。随着文化广场的人越聚越多,龙王司法所干警也与群众打起了广子(聊天):“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3·15嘛,消费者权益日。”“那你们又知道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吗?”群众安静了下来,但注意力似乎更加集中了起来。

看着时机已经成熟,宁陕县司法局龙王司法所干警喊着大家都围过来。这边有几个案例,都是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大家听听故事来依法维权。第一个案例是《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20226月,汉中市南郑区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汉中市南郑区法镇兰某某移动通讯代理点经营者未经消费者许可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经查,此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第二个案例、第三个案例……

随后在村组干部有序安排中,发放了民法典读本、惠农政策宣传单页以及其他常用的宣传品,现场答复了群众的法律咨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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