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和自我矫正意识,3月15日,岚皋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对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黄某进行入矫宣告。城关镇四坪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矫正对象及亲属参加宣告。
宣告仪式上,工作人员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情况进行了核实,接着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告诫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遵守关于信息化核查、请销假等规定。最后,要求家属和村“两委”成员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此次宣告仪式,使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在思想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督促其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为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