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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四轮驱动”选优配强乡村“法律明白人”

作者:冯媛 发布时间:2022-12-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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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旬阳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要求,通过抓实抓好选、育、用、管“四轮驱动”,助力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规范建设,逐步建成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进一步夯实了法治乡村建设根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

精心组织,把好遴选“入口关”。 据省市关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旬阳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遴选工作的通知》,对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对象和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围绕“1镇22村6个样板”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建设,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居)“两委”推荐,由村(居)“两委”汇总并公示后,将名单报送至各司法所进行初审核实,经镇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旬阳市司法局确定名单,最后报安康市司法局备案,确保乡村“法律明白人”遴选质量。截至目前,经过推荐初审、组织遴选、考核上岗、任职公示等程序,旬阳市已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173人,全市309个村(社区)实现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其中186个村(社区)有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24个村(社区)有4名乡村“法律明白人”,99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乡村“法律明白人”。

紧扣实际,培训提高“内驱动”。紧扣农村实际,把“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农村重点工作结合,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定期对“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和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分散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实用化,结合农村常用法律基础知识和乡村振兴政策,以《宪法》《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通俗易懂地讲解,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线下集中培训日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测试考核,检验学习成效。目前已组织开展集中培训42场次,全市在册117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均已通过测试考试,并为其颁发了证书。

强化实践,解好社会治理“方程式”。强化法律意识,当好普法宣传“宣讲员”。以网格划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服务区,深入千家万户了解不同家庭情况、收集不同社情民意、掌握不同法律需求,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劳动权益保护、邻里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维护和谐稳定,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法律明白人”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参与乡村振兴,当好乡村建设“参谋员”。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决议、村规民约等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今年以来,该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活动410场次,提供法律服务126次,参与志愿服务230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90余起。

动态调整,激发队伍“新活力”。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列入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建设项目强力推进,建立“法律明白人”档案,进一步明确“法律明白人”主要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其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村(社区)事务管理等实践。由各司法所与村“两委”衔接,及时掌握了解“法律明白人”日常履职和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倾斜支持;对在年度考核中不达标或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有效激发“法律明白人”队伍积极性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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