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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紧扣需求靶向施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普惠高效

作者:汤珊珊 发布时间:2022-11-1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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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主动贴合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三个覆盖、把握三个关键、实现三个转变,着力在“广度、深度、精度”上下足功夫,切实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力提升了县域社会治理水平。

坚持三个覆盖,延伸法律服务广度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2016年,我县已经完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2019年,通过积极争取,重新选址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全进驻,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各项法律需求。结合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同步规范各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提升达标,实现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一站办”。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紧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新方向,全县164个村(社区)配齐法律顾问,开通1个县级法律顾问工作交流群,1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通过法治石泉微信、微博和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搭建起“法律咨询不出家门,法律服务不出镇村”的“三微两不出”立体化平台,实现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掌上办”。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覆盖。自开通12348热线以来,通过广泛宣传,系统建设,专线运行较好,与12345热线完成并网,积极提供足不出户、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在“家里办。

把握三个关键,拓展法律服务深度

强化组织保障。推行“领导联片、股室联所、干部联村”的“三联一体”工作机制,将全县11个镇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局领导包联,每个镇明确一名负责人,常态督促法律顾问履责,协调解决法律服务难题。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建设。按规定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法律顾问差旅费用,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有效调动了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充实服务力量。根据法律需求,按程序增设一家律所,发挥司法所、律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 16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配齐配强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法律服务人员70人,其中司法行政干部职工47人、公证员2人、律师11人、法律工作者10人。三是创新管理制度。在律所和148法律服务所成立党支部,吸纳党员7名,实现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双轮驱动”、共同发展。制定完善《石泉县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据《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对照法律援助工作实际,起草印发《石泉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县看守所设立了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定期派驻援助律师值班开展相关工作。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刑事全覆盖实施和律师坐班值班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特别是对农民工、贫困户、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指派”。开展“代办跑”服务,群众可选择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援助申请“零等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由“群众跑”变为“代办跑”,服务提质、运行增效。2020年10月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窗口,切实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创新推行“公证+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延伸公证法律服务触角,近三年年均办理公证100件以上,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件以上,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

实现三个转变,提高法律服务精度

一是坚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发展。整合全县法律资源,选派7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司法行政干部及其他法律人才进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搬迁社区综治警务中心,深入开展“菜单式”普法。全县164个村(社区)每村至少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文化墙、长廊、桥)等法治文化阵地,共206个;全县“1个中心+6大基地+N个站点”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全部向群众免费开放,并因地制宜在普法阵地配有普法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文本、普法视频等法治文化产品;建立有1个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全县47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88名;到2022年底每个村(社区)培养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共912人;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常态化发布各类法治宣传信息。年均开展各类法治宣讲千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15万余份,为各镇、村(社区)、搬迁安置社区配备普法架200个。二是坚持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华丽转变。牢牢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纲”,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法援等司法行政工作各个“目”总揽起来,创新推行“三清单”(即:服务需求清单、任务交办清单、服务评价清单)推动法律顾问工作“三精准”(即: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精准评价)工作模式,全面实施“线上接单、线下服务”,做到简单问题线上解决、复杂问题到户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包案解决,实现个案精准服务。三是坚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上门提质增效。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和出台《公证便民惠民五项措施》和《公证便民惠企八项措施》,畅通渠道,精简流程,优化服务,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率。对于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如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公证员提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创新推行“公证+调解”工作机制,延伸公证服务的触角,积极推动公证服务从原来的坐堂办证到主动上门转变,按照公开承诺的44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与司法所建立处所联动机制,实行“双向预约”,及时根据群众需求提供“保姆式”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开展工作1至2次,主动进村入户宣讲法律知识、排查矛盾纠纷、解答法律难题,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加强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11个镇和164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等1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泛吸纳退休干部、乡贤能人、热心调解事业的群众等道德力量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为重点领域调解组织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同步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了以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充分运用“三力联调”着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于现场未履行的协议引导进行公证及司法确认,做好跟踪回访,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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