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来,石泉县司法局认真谋划,结合实施的固本强基、队伍提能、治理安民、法律惠民、法宣润民“五大工程”,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股室统一做好工作指导,并加紧督促创建进度。坚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着力把全县基层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特殊人群监管服务的规范单位,积极发挥司法所在法治石泉、平安石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宜居宜业宜游新石泉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