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拿到我的工伤赔偿金”。近日,石泉县云雾山镇村民凃某将一面写有“司法公正、执政为民”的锦旗送到了云雾山司法所,以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谢。
凃某于2021年12月4日在李某承包的工地干活时不慎受伤,导致右肘关节骨折,经过医院治疗,前期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等费用已由李某承担,但出院后凃某需要休养,无任何收入来源,因此凃某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他多次找到李某索要赔偿金,但李某认为已经给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共计3万余元了,这就是赔偿费,遂不愿意再多出钱。
无奈之下,凃某想通过工伤赔偿来解决,但是到了人社部门后,又遇到了难题,首先凃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其次无在场的三个人证明凃某是在工地工作时受伤,且工伤认定时间周期较长,无法解决凃某当下的经济困难问题。辗转多次之后,凃某找到了云雾山司法所,请求司法所调解纠纷。
云雾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凃某的调解申请之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耐心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情理法结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2022年7月27日,在司法所干部的见证下,凃某拿到了全部赔偿金。感动之余,涂某坚持向司法所赠送了一面锦旗。
“锦旗代表着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让我们工作有了强大的动力。”云雾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个司法”,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