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所长,非常感谢你,我刚收到法院的裁定书,这下总算放心了”。7月12日,紫阳县东木镇村民张某给东木司法所长徐阳打来了电话。
今年4月,张某与他人因身体健康权纠纷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当场履行,张某担心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忧心忡忡,使调解陷入僵局。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徐阳耐心地向他介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告诉张某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过司法确认后,即被赋予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如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通过诉讼程序,这种矛盾处理方式不仅有温度,而且有保障。经过反复沟通,张某与对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协议达成后,东木司法所立即与红椿法庭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对签署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悉,东木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化解工作模式,强化与基层法庭的衔接联动,简化申请程序,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在指导镇、村调委会工作时,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对不能现场履行的调解协议,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有效维护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让当事人安心,使调解员放心,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