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法治汉滨建设,近日,汉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汉滨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健全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意见》在总结近年来“两法衔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提前介入工作制度、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学习交流制度等完善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实现执法办案理念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汉滨工作实际,在多次全面调研,充分征求司法机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涉嫌犯罪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确保案件移交便捷高效。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的监督,防止涉嫌犯罪案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行政、司法、监察机关各司其职、衔接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