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安石泉建设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对2021年度全县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石泉县司法局被评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石泉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黄振东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2021年,石泉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工作目标,抓实法治石泉建设,全县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始终坚持以创促建的工作思路,在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抓实法治宣传教育,高标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普法牵头统揽作用,不断夯实普法责任制,普法宣传教育精准普惠。抓实多元化矛盾调解,矛盾排查化解有力有效,2021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67件,化解1945件,化解率98.88%,高质量办结县委书记“民情三本账”54件,没有因排查化解不力引发的民转刑事件。抓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向164个村(社区)和全县100家重点企业派驻法律顾问,缩短了法律服务距离。抓实社区矫正监管,守牢特殊人群管理底线,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抓实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提升司法行政基础,10个基层司法所获评全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称号,池河、中池司法所获评全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池河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断努力,县司法局在县域社会治理、综治平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石泉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平安建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三宜”石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