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颁布以来,紫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加强和改进乡村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以法治建设为基础,夯实乡村民主根基。聘任84名政法干警兼任全县106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师生、教职员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成蒿坪、高滩两个法治文化广场,为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乡贤人才等为重点,加快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夯实“321”基层治理模式工作基础。
以法治宣传为载体,推动普法落地生根。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党政机关普法责任,构建各部门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有效运用“线上+线下”联动方式,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意识在基层扎根深植,形成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众人群8000余人。
以法治服务为抓手,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全县217个村(社区)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就村级组织日常法律事务和群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托全县1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专业优秀人才,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供上门公证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辟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群众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52件,化解34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98.3%;提供法律援助45件,办理公证55件,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畅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