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五件法律援助案例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

作者:徐丽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4
分享到: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发文,通报表彰了2020—2021年度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其中,安康市初评选送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朱波、杨汉民承办的《三次发回重审判处拘役六个月 经法律援助改判免予刑事处罚》;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阮俊承办的《十年女工一朝被辞 法援相助各方满意》;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李波承办的《入职20余天患病职工的职业病诊断艰难历程》;镇坪县法律援助中心易泽林承办的《包工头拒付工资 法律援助为2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金明承办的《巧用诉讼拖延程序 为农民工固定有利工伤事实》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

近年来,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千人回访 万卷评查”及“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2021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74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292件,刑事法律援助1663件,行政法律援助19件。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25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5208.99万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