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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池河司法所获“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作者:郭健 张彦军 发布时间:2021-12-0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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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石泉县司法局池河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成为全市两个获此殊荣的基层司法所之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泉县司法局和各镇、各部门密切协作、同心勠力,以法治石泉建设为引领,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动力量下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全面突破和跃升,共同谱写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涌现出一大批以池河司法所为代表的优秀基层司法所。

工作中,池河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顺应时代发展和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职能,坚持为群众办实事,锻造了一支忠诚纯洁可靠、善思善作善成、争做业务先锋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21年4月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六好司法所”“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

下一步,石泉县司法局还将会同各镇继续贯彻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全省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和“全国模范司法所”建设标准,持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石泉“三县”建设、“三宜”新石泉建设贡献积极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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