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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一男子多次讨薪无果 法律援助成功帮其维权

作者:赵倩 发布时间:2021-12-0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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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云雾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下,辖区群众陈某和某包工头持续两年多的薪资纠纷案也终于落下帷幕,县法院依法判令包工头支付拖欠薪资1.4万余元。

陈某几年前受某包工头之邀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尚欠陈某1.4万余元工资未结算,陈某多次讨要无果,此事便被搁置。一晃两年过去了,陈某因家庭困难再次向包工头讨要工资,依然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陈某到司法所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帮助。

在司法所的引导下,陈某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支付,摄于法律威严,包工头承认拖欠工资,并当场打下工资欠条,承诺于近期给付。但在约定时间到期之后,包工头依然没有任何行动,陈某多次催收钱款,均被各种推诿,最终包工头还拒绝向陈某支付工资款。

为切实帮陈某讨回拖欠工资,司法所决定帮助陈某依法讨薪,经过调查了解,陈某家庭相对困难,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正在上学,且是劳务薪资纠纷,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立即帮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在收到援助申请之后,立即指派负有薪资纠纷实际诉讼经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陈某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人员结合本案事实、在案证据等代理陈某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包工头支付陈某拖欠薪资1.4万余元,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事实充分,证据确凿,法律运用适当,依法支持了陈某的诉请,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维护了陈某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云雾山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注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平安稳定,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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