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9 17:10
分享到:


各位考生: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司法部通知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陕西省司法厅公告》(第2号)执行。如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正常组织的,由我局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和安康市司法局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安康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