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至16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云峰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平利县、白河县、宁陕县,对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检查,并对三个县法治建设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马云峰一行先后到平利县老县镇蒋家坪村、白河县卡子镇陈庄社区、宁陕县龙王镇永红村,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实地查看了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法律图书角、调解室、“三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等硬件设施建设情况,仔细查阅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台账资料,详细了解了村(社区)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马云峰对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了建议意见。他要求,一要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创建工作台账资料;二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要加强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在平利县、白河县、宁陕县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调阅执法记录、查看办案场所等方式,对标《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170项内容逐条查看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出,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马云峰强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以第二次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评估考核、跟踪问效,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等程序进行全面的评价、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