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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副局长马云峰到平利县、白河县、宁陕县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孙智琴 谢婷婷 发布时间:2021-09-1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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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至16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云峰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平利县、白河县、宁陕,对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检查,并对三个县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马云峰一行先后到平利县老县镇蒋家坪村白河县卡子镇陈庄社区宁陕县龙王镇永红村,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实地查看了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法律图书角、调解室、“三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硬件设施建设情况,仔细查阅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台账资料,详细了解了村(社区)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马云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了建议意见。他要求,要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创建工作台账资料;二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要加强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平利县、白河县、宁陕县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调阅执法记录、查看办案场所等方式,对标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170项内容逐条查看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出,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马云峰强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以第二次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评估考核、跟踪问效,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等程序进行全面的评价、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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