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白河县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作者:纪琳 发布时间:2021-08-18 18:00
分享到:

【我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白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

结合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常态化开展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批法治宣传、提供一批法律服务、组织一批调解培训、解决一批群众难事的“五个一”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针对农民工讨薪、农村老人赡养、高龄、失独、失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采取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线索收集、无偿法律援助等手段,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特殊家庭实现应援尽援。

同时,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立有效联络机制,引导自治组织法治化运转,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把“司法为民”的初心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动力,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积极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业务职能,做好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的指引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补充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以宪法、刑法、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为主,通过百姓道德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村民大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推行村村有“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同时,加强对“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依托法治长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墙等载体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在试点村建立“法律服务之家”,发挥乡贤及“法律明白人”作用,让群众的法律疑问在家门口得到解决。

多元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村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主动学法、守法、用法。

继续推进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依托各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公布公证事项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公证处继续推行节假日预约公证,对行动不便的农村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优化公证服务。

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镇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