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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司法所、法庭联防联调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作者:洪元文 发布时间:2021-07-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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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白河县西营司法所、法庭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过程中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

202011月,西营镇陶某在王某承包的通组公路修复工程务工过程中不幸受伤。受伤后,王某立即将陶某送至安康市级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身体多处骨折,后因伤情需要先后5次转往湖北省十堰市、白河县县级医院进行持续性的康复治疗。陶某因工受伤,陶某之子坚持认为,工程承包方王某应负全责,并提出18万元的高额赔偿诉求。同时提出,如不满足要求,就拒绝接收其父回家,由王某永久性的照护其父的日常生活。陶某出院后,王某因无法满足陶某之子提出的赔偿要求,不得已便在县城租赁宾馆将出院后的陶某一直安置在宾馆里照护。王某认为,陶某务工受伤,其自身存在过错,另本人已最大化的尽到了人道主义救治、照护的义务,现身体已经基本康复,如要求赔偿必须先行做伤残鉴定,再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并予强行将陶某送回家。陶某之子拒绝为其父做伤残鉴定,更不同意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宣称如达不到赔偿要求,将通过上访途径寻求解决,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无果。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西营司法所、西营法庭联合商议,主动介入,在认真调查后,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陶某之子立即回家,对其纠纷进行依法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西营司法所、法庭负责人认真的给双方当事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工伤保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条款,明确了双方彼此的责任,赔偿的具体标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最终做出了让步,达成由王某一次性赔偿陶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款共计13万元,陶某不再主张其他任何费用的赔偿协议。调解达成后,双方彼此理解,握手言和。陶某之子当日便将其父接回家中,一起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西营司法所、西营法庭将加强沟通协作,聚力联防联调,共同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和使命,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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