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不仅仅解决了我父母的赡养问题,还消除了我们姊妹之间的误会。”李某紧紧的拉着云雾山司法所干警的手激动得说。
4月的一天,云雾山司法所接到辖区内群众李某诉求,反映其父母现已是耄耋之年,之前两个老人相互扶持,生活可以自理,儿女经常回去看看,但去年年底父亲摔了一跤,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又有严重的心脏病,不得已李某和妹妹将父母送进了中心敬老院护理。
父母倒是安置了,但每个月的费用由谁承担?李某认为老人有三个子女,应该三个子女平摊费用。而姐姐和妹妹则认为,老人的房子都给了儿子,应该由儿子赡养老人。因为话不投机,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村上进行多次调解,均不奏效。
云雾山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一方面联系李某几兄妹,一方面到村上走访调查。经过了解,李某兄妹三人系同母异父关系,一直为老人的赡养问题纠缠不清。针对这个情况,工作人员将李某兄妹三人通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指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不能因为是继父而产生不赡养老人的念头。
三个子女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因为赡养费分担的问题,又产生了激烈的争议。经过司法所耐心分析和讲解《民法典》中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继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兄妹三人陷入了沉默,两个女儿更是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