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百名律师、百名所长”千场民法典大宣讲。集中组织百名律师、百名司法所长,深入各镇办、村(社区)、移民搬迁安置区、机关事业单位、校园、国有企业和产业建设一线开展千场《民法典》大宣讲活动,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一个中心、两级联动、三班服务”工作机制,每周二为局领导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每个工作日都有局领导带班、科室负责人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坐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
三、开展“领导包案、科(股)室包抓”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活动。市县两级司法局领导协调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不少于100件,科(股)室包抓具体案件、负责承办化解,及时就近就地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军人军属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尽可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五、开展律师便民法律服务。组建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公开律师志愿者名单及电话,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推行公证便民服务十项承诺。市公证处推行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精简办证流程最多跑一次、公证+邮寄服务、首问负责制、延时服务制、“特殊公证”开辟绿色通道、特殊人群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一站式优惠服务、网上预约服务等十项承诺,推出遗嘱保管公证、协同异地办理公证业务,着力打通公证便民“最后一公里”。
七、提供司法鉴定五项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的被鉴定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配置轮椅并做好服务,对家庭条件差或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中午提供免费工作餐;提供延时服务,加快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提供便民邮寄服务,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