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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四件法律援助案例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

作者:李怀琴 徐丽 发布时间:2021-01-1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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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发文,通报表彰了2019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其中,安康市初评选送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阮俊承办的《司机遭本车撞亡交强险拒赔  法援两审相助母子获赔11万》;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吴高俊承办的《舍己为人避大祸  援助律师来维权》;陕西豪泽律师事务所邹酉洪承办的《安康市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耿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提供援助》;镇坪县法律援助中心易泽林、张凯承办的《镇坪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

近年来,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始终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管理促质量。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千人回访、万案评查”及“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83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1892件,刑事法律援助1479件,行政法律援助17件,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47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308.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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