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司法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荣获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作者:李维维 发布时间:2021-01-06 17:07
分享到: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报,安康市司法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给予通报表扬。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关系到行政机关形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安康市司法局切实加强文件管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12345”工作做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和法律专家审核制度,组建市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库,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市县全覆盖,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管理公共事务、约束行政行为,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作用,为奋力谱写安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