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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开展社区矫正义务护河公益活动

作者:朱万生 石振东 发布时间:2020-09-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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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在自己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自愿参加旬阳县绿水义务护河队”……近日,旬阳县社区矫正对象,纷纷申请加入绿水义务护河队。

9月4日下午,县社区矫正中心、相关司法所负责人带领30名社区矫正对象来到小河北社区旬河岸边,在城关镇河长办、小河北社区河长的指导下,大家戴上手套、口罩,手持火钳等工具,不嫌脏、不怕累,把雨季涨水后遗留在草丛间、沙滩上的塑料袋、饮料瓶、泡沫板等垃圾,逐一装入垃圾袋,有的负责集中搬运,有的负责捡拾垃圾,协作配合有序……几个小时后,虽然大家裤腿上、鞋袜上沾满了泥土和灰尘,个个满头大汗、湿透了衣背,但却清理了近百袋垃圾,岸边更加整洁,美化了旬河环境。

据悉,该县结合在矫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青年居多、文化水平较低、特长不突出、在县城务工较多等现状,组建“绿水义务护河队”,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汉江、旬河岸边环境卫生整治、安全劝导等公益活动,以此得到社会的认可,促进其顺利回归社区。同时也减轻了基层司法所对常年在县城工作、生活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社区公益活动的工作量,节省了社区矫正对象往返城区和户籍地参加公益活动的时间和财力。

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在启动仪式上强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是《社区矫正法》规定的义务,通过组织身体健康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义务护河行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促进其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提升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可度,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用劳动的汗水感恩回报社会,积极阳光的生活和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通过常态化开展义务护河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投身“一江清水供京津”伟大工程当中,使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践行社会责任感,争取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理解,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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