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调委会 优秀人民调解员 金牌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陕司发[2020]8号),对全省75家单位和145名个人进行表彰,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7个集体和13名个人喜获表彰。
安康市司法局、旬阳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汉阴县城关镇中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泉县后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宁陕县城关镇斜峪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紫阳县蒿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利县老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调委会”;汉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李文安、汉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王登记、汉阴县汉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邱绪林、石泉县池河镇西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陆龙俊、岚皋县城关镇西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马俊良、平利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杨兴煜、镇坪县上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李宗健、白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樊国顺、宁陕县城关镇城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碧发等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平利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建富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金牌人民调解员”;石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方毅,汉滨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庭义,镇坪县司法局钟宝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朱发斌等同志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