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司法局现对安康市司法局机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司法局机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JCZC(ZFCG)-2020(048)
三、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安康市司法局机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康市司法局五楼。建设规模及内容:感应玻璃门6.72平方米,石膏板造型吊顶65平方米,墙面处理120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37797.20元(最高限价为137797.20元)。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报价要求:
总价包干,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八、确定成交单位:
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进行评审。即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 年 8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持上述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前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竹园巷118号304室领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以及谈判时间、地点
投标人手持法人授权书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09时00分前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竹园巷118号304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司法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路175号
联系人:胡蓉蓉
电话:0915-8168965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君诚众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竹园巷118号304室
联系人:赵洋洋
电话:0915-3206685
安康市司法局
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