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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理相结合 复议为民化纠纷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8-0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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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你们说话算话......86日,申请人邱某在接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后激动地说。


2020年518日,申请人邱某、成某来到安康市司法局,申请处理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与当地政府发生的行政纠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仔细询问相关情况后,告诉申请人政府会给一个满意答复。为查明案情,彻底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间,办案人员先后两次前往案发地勘查争议现场,了解争议起源。在当地司法、自然资源部门的配合下,办案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于情、于法、于理疏通当事人的思想症结,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劝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市政府决定行政复议依法终止。

近年来,安康市司法局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以“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为目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力开展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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