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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助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作者:张树浩 发布时间:2020-08-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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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科学谋划、坚决履职、精准发力,助推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深入开展。

法治宣传助力“六清”行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全市“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良好态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宣传到位,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敢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法治氛围。

特群管控助力“六清”行动。全市各社区矫正机构深入开展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回头望”,严格执行重点摸排对象涉黑恶线索摸排结果背书备案制度,实行摸排人、司法所长、县区司法局长三人签字背书备案,夯实摸排责任,明确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矫正措施,对不服管理、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或收监执行,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线上巡查,有效运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控,不定时对全市矫正对象在线情况、定位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线率未达到要求的县区,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实时有效监控。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管控,严格执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要求,落实衔接安置帮教措施,确保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持续安全稳定。

法律服务助力“六清”行动。认真做好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引和指导,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庭审旁听制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法律援助指派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律师在代理黑恶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人员参加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确保全市律师依法辩护代理,促进黑恶案件查办快审快判。加大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建设推进力度,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为平安安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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