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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作者:龚太斌 发布时间:2020-07-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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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专项清理的相关要求,日前,白河县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涉及县政府(含政府办)发布的文件42件,其中,决定修订完善5件(已修订2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5件、宣布继续有效46件;涉及县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16件,其中,决定废止1件、宣布继续有效文件15件。

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深刻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按照“放管服”改革、证明事项清理、专项文件清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快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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