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出台了《安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奋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优化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运行,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12348中国法网”和“陕西法网”,委派律师和公证员担任驻场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组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9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5份、风险提示函137份,提供法律建议425条,防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成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已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件。全面推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律师共为188家企业和33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担任法律顾问。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文件。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2项,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营商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着力化解涉企纠纷。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引导各执法部门加强对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成立全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安康市青年创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使青年创业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自主掌控下及时有效解决,上半年已化解涉企纠纷575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涉企行政复议严格依法办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