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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出台《行政调解办法》

作者:鲁绪琴 发布时间:2020-06-0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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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旬阳县“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成果,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纠纷。近日,该县结合《旬阳县关于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旬阳县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出台了《行政调解办法》。

《办法》出台前,县司法局负责起草征求意见稿,通过座谈会和书面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律师的意见,同时征求了市司法局及安康铁路法院相关专家的意见,修订完善后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政府办发文,要求各镇和各部门贯彻执行。

《办法》包括总则、调解管辖、调解程序(申请和受理、组织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终止)、制度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共643条,主要内容是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及操作规范,使行政调解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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