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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顺利从安康监狱接回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作者:杨达平 张磊 发布时间:2020-04-0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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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宁陕县司法局在疫情防控的严峻时期,严格落实中、省、市文件要求,积极与安康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目前,已从监狱接回三名刑满释放人员,实现不脱管、不漏管,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3月26日,县司法局收到安康监狱反馈我县太山庙镇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某因盗窃罪在安康监狱服刑,将于331日刑满释放的通知。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接返方案,并积极与张某所在镇政府联系,制定了安置帮教方案,成立了由村干部、家属等人员组成的安置帮教小组,落实好释放后的临时生活救助。

3月31日,县司法局派员采取“点对点”的衔接方式,顺利完成了交接法律手续。在返回路途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同行的刑满释放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叮嘱刑满释放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自行居家隔离,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用自身言行举止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回归社会。张某某非常感动,表示在疫情期间,县司法局能够不顾个人安危,能够及时与监狱对接并主动将其接回,家属和本人特别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并表示今后一定要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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