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监管,市司法局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信息核查。运用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不定时对全市矫正对象在线情况、定位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对在线率低于85%的县,及时督促,尽快提高在线率,并定时做好线上巡查,实现有效监管。同时积极借助社区网格化排查、大数据平台等,做实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及时掌握他们的行动轨迹。组织开展矫正对象监管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日报告。
强化防控责任。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落实,再次明确矫正工作责任等,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摸排有与湖北、武汉等地人员有接触史和请假到外地的矫正对象,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等及时向矫正对象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引导他们科学理性应对。
加强线上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通过微信群等不定时推送官方消息,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正确辨别网络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传谣,日常教育通过微信群推送学习内容、视频连线等形式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微课堂、学习测试等,重点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同时严格请假管理,疫情期间,除特殊原因,一律暂停矫正对象请假审批,并随时掌握其身体状况。
开展刑释人员摸排。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对今年以来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防止进京赴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