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白河县司法局率先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作者:龚太斌 发布时间:2019-12-23 10:24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政务公开、清理证明事项的相关要求,白河县司法局于20191217日通过白河县政府网站、“法治白河”微信公众号、电子公文平台向社会和各单位率先公布了《白河县司法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该清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白河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服务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5项证明事项;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3项证明事项。

为推进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白河县司法局于2019年11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范围、责任主体、公布的程序、方式、时限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白河县司法局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后,白河县各部门将陆续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助力白河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清单之外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任何证明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