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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一女子务工时不慎摔伤 法律援助帮其成功索赔

作者:郭健 廖应明 发布时间:2019-10-2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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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因务工不慎摔伤的女子毕某拿到了应有的赔偿,这起争议近两年的劳务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12月,家住石泉县城关镇某村的村民毕某受石泉某建筑劳务公司招揽,在某工地务工。然而不幸的是,当月26日毕某在工地给木方拔铁钉的时候,被上面掉下的钢丝绳绊倒,致使毕某左脚受伤,当时公司老板代某支付了毕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

毕某出院后,因工伤赔偿、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向代某提出索赔要求。然而代某却认为,毕某受伤后自己竭尽全力进行了救治,现在毕某恢复如常,并没有花费一分钱,自己不应当再进行赔偿。然而这种说法毕某怎能愿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毕某一气之下准备状告代某,要求依法判决解决索赔问题。

然而话虽如此,但面对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毕某有些傻眼,随后她走进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想要寻求法律帮助。中心人员热情接待了解情况后,因毕某经济相对困难且属于工伤,中心为她指派了经验丰富的148法律服务工作者廖应明担任援助人员,为她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

廖应明接受指派后,立即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同时提出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一系列法律意见。此后廖应明又找到公司老板代某,向其释法明理,并提出调解处理、减少诉累的建议意见。在充分考量利弊后,代某要求进行调解处理。

最终,在县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毕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费用全部由代某负责,代某一次性支付毕某相应的赔偿款,毕某领取赔偿后,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及赔偿差额的权利。一场劳务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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