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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改革波动期为推进工作机遇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8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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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泉县司法局抓住县镇村综合改革机遇,加强组织建设,壮大基层队伍,创新工作方式,实现了县、镇两级司法行政工作点面结合、一体推进。改革后石泉县司法局编制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4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由19人增加到33人;实行分片包抓、联所指导等方式,直接将工作延伸到镇村,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化改革的“波动期”为推进工作的“机遇期”。

一、强基固本,全力夯实基层工作面

县镇村综合改革启动后,石泉县司法局原有的11个司法所全部下划到乡镇。为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档,石泉县司法局及时实施机关干部驻所协助工作制度,从县局机关派出11名工作人员到11个司法所协助工作,每周在所工作时间不少于4天,保证了司法所工作连续性。在乡镇人员定岗阶段,主动协调各乡镇,在社会治理办人员中,明确不少于两人,专门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定岗后, 11个镇司法所全部配齐所长,落实司法助理员 33名,及时编印《司法所工作指南》,对司法所干部进行全面业务培训,有力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二、建强机构,精心打造工作着力点

集中优势力量,加强重点职能机构建设,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牵引。一是新建社区矫正中心。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按编制7人足额配强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了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各1名。强化社区矫正执法,与司法所一道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程监管,提升了各乡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二是新建县人民调解中心。按编制5人配齐人员,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直接参与调处,有效弥补了各乡镇调解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调解中心自10月成立以来,当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件,调解疑难纠纷 26件,其中化解信访积案3件,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均达100%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11个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02个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建强三个机构,打造工作着力点,补齐了司法所工作的短板。

三、健全机制,点面互动注入新动力

建立班子成员包片、股室联镇工作机制。将全县分成三个片区,班子成员为包片责任人,股室负责人为司法所工作具体联系人,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必须全程参与、责任同担。

建立司法所工作督查、通报、考核制度。将机关联所工作人员考核与所联司法所工作直接挂钩,将各镇司法所工作实绩作为经费补助、装备保障、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机关股(室)、司法所干部联合推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主动担当,点面一体实现新作为

围绕全面深化“六大行动”,通过夯实基层基础,点面结合、一体推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一是构建立体式普法格局。以县局和司法所为主体,联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15场次,法治讲座100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230块,播放法治电影2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万份,受益群众15万人,实现法治宣传月月有活动和群众学法的常态化。“法治石泉”普法微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工作经验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广。二是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5件,调解成功1371件,成功率达97.7%,兑现“以案定补”资金1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主动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优势。以公证处、148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站点为主力,联合各职能部门,主动开展惠民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公证190件,诉讼案件216件,为干部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200多人次。四是大力实施“雨露行动”。 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社区矫正精准化管理,组织培训 22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名,安置帮教对象81名,杜绝了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同样的改革机遇,不同的工作实践,打开了不同的工作局面。在201624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上,石泉县司法局被选为有代表性的基层工作单位,在大会上发言(全省百余个县区,仅选三个县局发言),介绍工作新经验,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一是创新思路是基础司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推进,必须始终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创新思路举措,才能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二是主动作为是前提。县镇村综合改革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抓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主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肯定。三是密切协作是关键。司法所机构编制划转到乡镇后,人员不能专职专用,县局要适应形势,转变方式,主动与各镇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司法所具体业务工作中,协助推进工作。四是队伍建设是保障。要通过完善职能机构,补齐编制职数,强化一线实践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才能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成就感,为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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