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旬阳县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作者:石振东 发布时间:2020-12-01 11:51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近日,中共旬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旬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旬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委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二十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方针;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部门依法履职;保障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指导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运行、撤销及人员保障;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掌握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给与表彰、奖励等工作职责。

旬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监管、教育帮扶和考核等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承办委员会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等职责。

旬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该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进一步规范该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法治旬阳建设。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