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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抗疫30多天的回眸

作者:杨达平 张磊 发布时间:2020-03-0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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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我们服从命令,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0天,我们始终坚守,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是我们的岗位。

30天,无数个感动的瞬间,折射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朴素的为民情怀。

疫情,我们不怕,因为有数万石泉人民共同抗击的力量,任何病毒必将被清除干净。

困难,我们不怕,因为有党的坚强领导和组织的高效运作,任何崎岖必将变成坦途。

这段经历,无论今后有多少个30天,相信都不会忘记,会成为石泉司法行政史的重要一环,全体党员干部必将永远受到鞭策和激励。

党组书记、局长蔡方毅现场布置防疫工作任务,副局长唐忆川、崔世钰深入一线抗疫。

出动流动宣传车开展法治宣传,第一时间播放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将一万余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利用各种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为依法防控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在网格管理的城关镇杨柳社区开展劝返群众、病毒消杀工作,对不戴口罩聚集群众进行劝导。走进车站码头、广场开展法治宣传,对流动摊贩开展法治宣传,并引导他们做好自身防护。对外出聚集群众进行劝返,并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解释不听劝告一意孤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赢得群众的理解,使依法防控深入人心。

在城市党建“共驻共建”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对城市党建“共驻共建”的西街社区开展病毒消杀工作,派出三名党员干部进入某隔离区开展工作,他们舍小家、顾大家、奋不顾身的感人事迹引起媒体关注,受到《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陕西日报》、人民网、新华网、陕西文明网相继报道和转载。

主动承担起包抓扶贫的饶峰镇新场村的疫情防控任务,对返乡人员进行细致排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党员干部主动承担了县城西单菜市场的值守任务,对进入市场群众进行排查,对不戴口罩行为进行劝阻,维护公共安全。对包联的汉水明珠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小区居民进行全面摸排,坚决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并每天开展巡查工作。对网格责任区县城第32责任区实施系统管理,坚决制止人员聚集,不戴口罩行为发生,维护依法防控秩序。

凛冽寒风中,我们坚守汉水明珠小区大门,进行出入登记。向32责任区商贩、居民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到依法有序防控,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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