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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

作者:张力、王峰 发布时间:2020-01-0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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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服刑意识,彰显刑罚执行的威严。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安排部署,汉滨区司法局决定从202018日起,分批组织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训诫教育活动。


集中点验会上,汉滨区司法局现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一点验,与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春节”及“两会”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

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强调了点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工作,必须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对照矫正工作纪律,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进一步提高接受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日常管理、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私自外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科领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坚决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不做有违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情。


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对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作了解读,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及“两会”期间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做到“四个清楚”,清楚自己是矫正人员的身份、清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清楚法律法规要求、清楚“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机会来之不易;二是强化底线意识,做到“四个服从”,服从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管理、服从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社会规则正义、服从回报社会的要求;三是强化监督约束,做到“四个不得”,不得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汉滨区域,不得不听指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参与黑恶势力组织。

此次集中点验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有效地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为“春节”及“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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