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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社区矫正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作者:石振东 发布时间:2019-12-3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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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旬阳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道德讲堂和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对所犯罪刑的认识,提高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思想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促进悔罪改过。该县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所犯罪行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较多的问题,邀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就防范非法集资常识进行了培训,从社区矫正对象身边发生的案例讲起,通俗易懂地讲解了如何判断合法集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就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法律界定、社会危害、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制裁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矫正对象,对其所犯罪行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提升了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开展道德讲堂,增强道德意识,提升思想道德素质。首次开展社区矫正道德讲堂,邀请旬阳县委党校讲师作了题为《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家风建设的表率》的专题讲座,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旬阳县新民建设、家风家训等方面进行了讲授,培育社区矫正对象的善心善德和知善行善意识。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就社区矫正“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进行了安排,要求所有矫正对象从“每天增添一笔善行记录、每周学习一条崇德向善名言、每月学习一位道德模范、每季参加一次道德讲堂、每个节日参与一次献爱心”五个方面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增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意识,修复社会关系。

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服刑意识,严肃矫正纪律。警示教育会上,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深刻忏悔其因不服从司法所管理,未请假私自外出数天,被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着安康监狱驻旬阳县社区矫正中心警察对全体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珍惜社区服刑机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珍惜团圆机会,积极接受矫正,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守法公民。通过现身说法、警示谈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了警醒矫正对象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参加集中学习教育、道德讲堂和警示教育,矫正对象秦某表示对其触动很大:“这是我入矫三年来最受教育的一次,认识到自己曾经因盲目追求财富,触犯法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教训惨痛……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体会很深,在以后的日子里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敬畏法律,端正态度,积极接矫正,争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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