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县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作者:郭健 阮俊 发布时间:2019-11-19 17:00
分享到:

为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群众,近日,石泉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多名法律专家,对2019年度已办结的307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以此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切实让群众受益。

2019年,石泉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石宁高速、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将在册贫困户的所有法律问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畴,在法院和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实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在具体工作中,石泉县司法局全面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畅通,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站点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着力为困难群众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法律援助服务,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要求一天内办理申请、审查、受理、审批、指派律师等全部手续,方便受援群众。同时还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回访评查,切实提升办案实效,开展专题培训。全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07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本次共评查法律援助案307件,其中刑事案件103件,民事案件204件。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制定了不同的评分标准,主要围绕法律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环节开展,结合个案具体案情和证据,重点审查案件受理是否依规,判断承办律师在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庭审表现、法律文书撰写等方面是否依法规范,是否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评查,采取每人逐卷查阅、按照标准要求逐项打分、交叉互评、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最终格次。各评卷人对评查的案卷进行了点评总结,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下一步将建立相关制度予以改进提升。经过评查,最终选取了20本得分靠前的案卷作为年度优秀案卷予以表彰。

打印 关闭